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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2, 2024 3:39:46 GMT
出售外國公司在巴西的所有資產足以構成執行詐欺。結論來自高等法院第三小組,該小組駁回了總部位於瑞士的外國公司 EFG 銀行歐洲金融集團的特別上訴。 這一切都始於 Peixoto 和 Cury Advogados 對 EFG 集團提起的司法強制行動,目的是收取與其在 Bozel Mineração e Ferroligas 公司針對 Banque du Depots(前公司名稱)提起的案件中的表現相關的法律費用EFG 集團) 。 根據程序,合夥人訴諸法庭並試圖在巴西找到該公司 黎巴嫩 電話號碼 的資產,但沒有成功。當被要求發言時,EFG 集團強調,作為一家外國公司,它只會在其原籍國擁有資產。如果他必須被處決,那也應該在那裡。 經過近 年的執行程序處理後,該律師事務所獲悉 EFG 集團已將其持有的巴西公司 EFG Serviços 的股份出售給一家名為 EFG Bank S/A 的公司。基於此,考慮到它們是同一經濟集團的公司,他要求不考慮它們的法人資格,以便從關聯或控制的公司的資產中找到信用。該請求被拒絕,但並未最終被拒絕,法官明確表示應進一步調查該問題。 據此,該律師事務所聲稱,EFG Serviços 公司的股份轉讓是在執行程序啟動後發生的。律師表示,這種情況,加上 EFG 集團在巴西不再有足夠的資產來償還債務,因此有理由承認此次出售是在執行詐欺中進行的。 因此,該請求最終被一審法院採納。法官表示:“近十年的執行過程沒有得到法院的擔保,這一事實表明債務人無力償債,而債務人在談判 EFG Serviços 股份轉讓時,明確表示不打算付款。” 當時,他還指出,沒有必要向瑞士發出調查委託書以扣押,因為該金融機構知道其欠巴西一筆確定且應付的淨額,並且沒有向司法機構提供擔保。因此,在認識到詐欺行為後,EFG 集團向 EFG 銀行出售巴西公司 EFG Serviços 的股份被宣布無效。因此,下令扣押此類股份以及 EFG 集團的任何信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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